最高8万2024神木市“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启事 |
2024神木市“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启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彰显忠勇、创新、包容、共享城市精神,激发全体市民的自豪感、归属感、荣誉感,提高神木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神木市“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主办单位 中共神木市委宣传部 二、征集主题 忠勇之城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凡了解神木、热爱神木,喜爱词曲创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四、征集时间 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收到的作品不纳入评选。 五、征集要求 1.充分汲取神木的历史人文养分,体现神木的历史积淀和文化传承,准确反映神木“忠勇之城”“杨家将故里”悠久的历史文脉、厚重的文化底蕴,既内涵丰富、根植历史,又紧扣时代特征,集中展现神木“忠勇、创新、包容、共享”城市精神的忠勇内涵。 2.得到绝大多数市民的认同与接受,能够强化人们对神木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增强神木的亲和力、凝聚力、感召力,引导外界全面准确地感知神木、感受神奇。 3.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必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相吻合。歌词须符合创作规范,构思新颖,语言规范,词句优美,既大众化、雅俗共赏,又朗朗上口、易唱好记,昂扬向上,感染力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时代气息,穿透力强,尽显神木地域特色。 4.作曲音乐感强,旋律优美,好听、好学,易于传唱和宣传推广,曲长控制在4—6分钟左右。曲目力求独特新颖(民族、流行、民歌等皆可),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行)。 5.对所创作歌词、歌曲的涵义要附有5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表述方式要简练新颖。 六、作品报送 1.选送歌曲须为原创作品,每人投稿词谱、曲谱不超过3首;参选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简介、地址、联系电话。 2.报送时必须同时提供参选作品完整的词、曲、音乐小样或者mv,音乐小样格式为MP3或WAV,文件不小于3M。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寄方式投稿,并注明“神木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字样,提交《神木市“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报名登记表》和作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的,或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4.投稿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综合大楼1417办公室。 邮编:719300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912-8354168、18109121860 电子邮箱:1354919836@qq.com。 七、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作品征集结束后,成立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对初评入围的作品,在神木新闻网等网络平台进行展播,并进行网络投票评选,按照传唱度、群众好评度、得票率等综合因素进行排名。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80000元;二等奖若干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三等奖若干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证书。 八、特别声明 1.作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3.作品必须是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和知识产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歌曲,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对获奖作品一次性发放奖金,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5.根据报名人数及作品质量情况,各等次奖项可以适当空缺。 6.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神木市“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报名登记表
附件: 神木市“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 资料 报名表 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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